关于2021年申请全国劳模特殊困难帮扶金的公示
按照自治区总工会《关于开展劳模、五一劳动奖基本情况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内工经字〔2021〕3号)的要求,经劳模本人申请,市总工会初审后,拟定下列劳模为申请特殊困难帮扶金人选,现予以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凡对公示人选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信函、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乌海市总工会经济部(107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1年7月30日-8月5日
联系电话:2021710
邮 箱:whghjjb@163.com
乌海市总工会
202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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