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会动态 > 通知公告
乌海市总工会 关于开展2022年度乌海市职工(劳模) 创新工作室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10日 作者:总工会站点管理员 来源:乌海市 浏览次数:

乌海市总工会

关于开展2022年度乌海市职工(劳模)

创新工作室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区、委、局工会,各企事业工会:

近年来,职工创新工作室在弘扬劳模精神,围绕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管理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科技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经营创新等活动,促进职工提升技能,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引领广大职工积极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我实施创新转型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乌海中贡献智慧和力量,乌海市总工会决定开展2022年度市级职工创新工作室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职工创新工作室的基本条件

    1.有劳模(高技能人才)领衔:职工创新工作室必须有1名级以上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或有专业技术特长、实践经验丰富,在本行业、本专业(工种)、 本企业中有一定影响,得到业内认可的技术能手、金牌工人等高技能人才领衔。

    2.有创新团队:有一支3人以上的职工技术创新团队,团队专业技术结构、学历结构、年龄结构相对合理,团队协作氛围浓厚。

    3.有活动场地:有面积适当、功能明确的固定场所(一般不少于20平方米),用于学习研讨、创新实践和成果荣誉展示,有职工创新工作室牌匾等规范性标志。

    4.有设备设施:有专业技术资料、器材工具、电脑网络、实验仪器等开展创新活动的必要设设施。

    5.有工作制度:建立团队学习、活动开展、创新计划、成果发布、奖励激励和内部管理等制度,台帐详实,档案资料完整。

    6.有经费保证:所在单位为职工创新工作室提供必要经费,确保创新活动顺利开展。

    7.有创新成果:每年至少有一项创新课题或攻关项目;每2年至少有1-2项创新成果获得盟市、自治区产业(系统)或自治区级以上相关部门认定,并取得一定成效。

二、具体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负责、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切实把基层符合条件、有影响力的工作室推荐上来。

2.各单位推荐的职工创新工作室要填写《乌海市职工创新工作室推荐表》(附件1)一式二份,并附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以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1021日前报工会经济部,以上材料的电子版请一并发至whghjjb@163.com,联系电话:3133118

附件:1.乌海市职工创新工作室推荐表

  乌海市总工会

                                 2022109

附件1

乌海市职工创新工作室推荐表

申报单位                   

工作室名称

成立时间

所属单位

所属行业

工作室类型

(在“□”内划“√”)

□劳模创新工作室

□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

工作室

人数

工作室带头人情况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  历

职称/技术等级

工作岗位及职务

联系电话

主要技能特长

曾获最高荣誉

工作室建设情况

有无固定场所

工作室面积

   M2

资金投入

万元

技术培训

     次,        人

技术交流

  次

技术成果(项)

获得发明专利(项)

主要设施、设备

规章制度

(可另附页)

工 作 室

主要成果及推广应用情况

工作室成员情况(可附页)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学 历

职称/

技术等级

工作岗位及职务

本 单 位

工会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系统工

会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会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打印 关闭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