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总工会
关于开展2022年度乌海市职工(劳模)
创新工作室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区、委、局工会,各企事业工会:
近年来,职工创新工作室在弘扬劳模精神,围绕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管理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科技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经营创新等活动,促进职工提升技能,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引领广大职工积极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我市实施创新转型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乌海中贡献智慧和力量,乌海市总工会决定开展2022年度市级职工创新工作室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职工创新工作室的基本条件
1.有劳模(高技能人才)领衔:职工创新工作室必须有1名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或有专业技术特长、实践经验丰富,在本行业、本专业(工种)、 本企业中有一定影响,得到业内认可的技术能手、金牌工人等高技能人才领衔。
2.有创新团队:有一支3人以上的职工技术创新团队,团队专业技术结构、学历结构、年龄结构相对合理,团队协作氛围浓厚。
3.有活动场地:有面积适当、功能明确的固定场所(一般不少于20平方米),用于学习研讨、创新实践和成果荣誉展示,有职工创新工作室牌匾等规范性标志。
4.有设备设施:有专业技术资料、器材工具、电脑网络、实验仪器等开展创新活动的必要设备设施。
5.有工作制度:建立团队学习、活动开展、创新计划、成果发布、奖励激励和内部管理等制度,台帐详实,档案资料完整。
6.有经费保证:所在单位为职工创新工作室提供必要经费,确保创新活动顺利开展。
7.有创新成果:每年至少有一项创新课题或攻关项目;每2年至少有1-2项创新成果获得盟市、自治区产业(系统)或自治区级以上相关部门认定,并取得一定成效。
二、具体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负责、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切实把基层符合条件、有影响力的工作室推荐上来。
2.各单位推荐的职工创新工作室要填写《乌海市职工创新工作室推荐表》(附件1)一式二份,并附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以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于10月21日前报市总工会经济部,以上材料的电子版请一并发至whghjjb@163.com,联系电话:3133118
附件:1.乌海市职工创新工作室推荐表
乌海市总工会
2022年10月9日
附件1
乌海市职工创新工作室推荐表
申报单位:
工作室名称 | 成立时间 | ||||||||||||||||||
所属单位 | 所属行业 | ||||||||||||||||||
工作室类型 (在“□”内划“√”) | □劳模创新工作室 □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 | 工作室 人数 | |||||||||||||||||
工作室带头人情况 |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学 历 | 职称/技术等级 | ||||||||||||||||||
工作岗位及职务 | 联系电话 | ||||||||||||||||||
主要技能特长 | 曾获最高荣誉 | ||||||||||||||||||
工作室建设情况 | 有无固定场所 | 工作室面积 | M2 | 资金投入 | 万元 | ||||||||||||||
技术培训 | 次, 人 | 技术交流 | 次 | ||||||||||||||||
技术成果(项) | 获得发明专利(项) | ||||||||||||||||||
主要设施、设备 | |||||||||||||||||||
规章制度 (可另附页) | |||||||||||||||||||
工 作 室 主要成果及推广应用情况 | |||||||||||||||||||
工作室成员情况(可附页) | |||||||||||||||||||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学 历 | 职称/ 技术等级 | 工作岗位及职务 | ||||||||||||||
本 单 位 工会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系统工 会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市总工 会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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