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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我和我的祖国▪乌海工会杯”全市职工足球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25日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区、委、局工会,各企事业工会: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丰富我市广大职工群众的业余体育文化生活,展示我市职工爱岗敬业、勤奋工作、热爱生活、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发挥我市各级工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市总工会将举办全市职工11人制足球比赛,现将比赛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地点
     2019年6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赛单位)。
      二、参赛单位
     各区、委、局工会,各企事业工会均可组织职工报名参赛;三区工会可自行选拨一支队伍报名参赛。
      三、参赛办法
     1.参赛人员必须经过区以上医院体检,身体健康,患有不宜参加本项比赛疾病的人员不得参加比赛。参赛运动员必须办理比赛期间意外伤害险,比赛期间如发生意外伤病事故责任自负。
     2.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15—20人。
     3.参赛队员要求必须是我市职工,不允许外借其他人员参赛。
     4.赛前各参赛队需交纳2000元赛事保证金,比赛期间被出示一张红牌罚款100元,被出示一张黄牌罚款50元,弃权和在比赛中发生打架事件的队伍全额扣除保证金。比赛结束后,扣除罚款后退还剩余赛事保证金。
      四、报名办法
     请各基层工会务于2019年5月10日前将报名表纸质版(加盖单位工会公章)和电子版报市总工会组宣部(206室)。报名时需提供参赛队员本人身份证照片和近期免冠照片(电子版)、体检报告单、意外伤害保险单,未提供上述资料者一律不予参赛。
     联系人:王晓莉、金佳、王宁
     联系电话:2024008、2021588
     电子邮箱:
whghzxb@126.com
      五、竞赛办法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足球竞赛规则》。
     2.比赛视报名队数采用不同的竞赛办法,报名队数不足8支(含)队伍采取单循环赛制;报名队数在8支以上时采取分组、交叉淘汰赛制。
     3.比赛为11人制,使用5号标准比赛球。
     4.比赛时间:每场比赛80分钟,上下半场各40分钟,中场休息15分钟。
     5.每场比赛每队可换5人(包括守门员),换下队员不可以再次上场比赛。
     6.比赛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按如下顺序决定名次:1、两队间的胜负关系;2、净胜球;3、进球总和;4、红、黄牌多少决定名次;5、抽签。
     7.除有不可抗拒的自然条件原因外,未按比赛规定时间参加比赛超过15分钟者即视为弃权,弃权队0:3判负。
     8.运动员被出示1张红牌,或在同一阶段的比赛中累计2张黄牌,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未执行的红牌和累积两张黄牌的自然停赛并带入下一阶段比赛执行。未执行或未执行完的纪律处罚带入下一阶段比赛执行或继续执行。
     9.如分阶段比赛,第一阶段分组积分;第二阶段比赛采取淘汰制必须决出胜负,全场规定时间内出现平局,不进行加时赛,双方将采用互罚点球的方法决定胜负,罚点球队员只限比赛结束前场上队员。
     10.比赛过程中禁止使用背后铲球和故意伤害对方队员的粗野动作,违规者将被取消后面的所有场次的比赛。
     11.所有参赛队必须准备两套深、浅不同颜色的比赛服,不得无号、重号,赛服背后不得有商业广告字样,比赛一律穿布面胶底足球鞋,必须配护腿板等防护用具,否则不予上场。
      六、奖励办法
     1.联赛奖项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均分别发放奖金和奖杯。
     2.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组织奖,发放奖牌。
      七、工作要求
     1.要求各区、委、局,各企事业工会积极组队参赛,把本次比赛作为今年工会组织开展职工文化体育活动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比赛取得圆满成功。
     2.市总工会将在报名全部截止后举行分组抽签仪式,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参赛单位领队。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019年全市职工足球比赛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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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海市总工会
                    2019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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