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发明创造、技术培训、岗位练兵等经济技术创新活动。表彰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及个人;
2、承办市级以上劳模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表彰、管理工作,监督有关劳模政策的贯彻落实,组织劳模疗休养;
3、指导基层班组建设,开展班组达标等竞作赛活动;
4、协助政府监督企业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建立健全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组织,并发挥作用;
5、参与全市安全生产检查和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参与新建、扩建、改建企业劳动保护设施的“三同时”验收,督促检查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和保护设施的落实;
6、负责全市职工技协工作;
7、完成自治区总工会经济技术部、劳动保护部、建筑建材公路运输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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