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会概况 > 机构设置
组织宣传部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13日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1、负责工会组织发展和组织建设工作指导各基层工会工会组和工作开展;负责工会全市代表大会和全委会会议有关人事方面的组织工作负责出席上级工会代表大会代表的推荐工作;负责各区工会代表大会、市直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职代会召开的审批工作,建立健全工会各级组织机构
  2、负责推行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检查和指导职代会、企业民主管理工作,保障职工当家作主的政治地位监督检查职代会决议和厂务公开工作的执行情况,指导基层工会开展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和职工代表的培训工作;指导和推动公司企业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指导全市企、事业工会开展厂(所、院、校、站)务公开工作;指导和组织基层工会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
  3、负责全市工会干部教育及培训工作;
  4、负责基层工会领导干部的协管工作,指导基层工会换届选举工作。负责优秀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职工之的评比表彰工作;
  5、指导基层工会做好职工教育工作,发挥工会宣传阵地的作用,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工会工作,调查研究职工思想状况,做好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
  6、组织开展职工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7、指导基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组织建设,负责女职工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女职工开展“双文明建功立业活动”,代表女职工参与政府有关女职工权益的政策、办法的制订,并监督贯彻实施,组织女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管理,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加强女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科学文化培训工作,提高女职工的素质;
  8、完成自治区工会组织部、基层工作部、宣传部、女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系电话:2024008
打印 关闭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