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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自治区先进工作者——杜荣清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03日 作者: 来源: 浏览次数:

乌海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

从事反贪工作16年来,杜荣清先后参与办理案件近百起,所办案件数量多、质量好,没有发生一起错案、撤案、存疑不诉、被判无罪等情况。她对工作要求很高,无论是自己承办的案件还是协办案件她都一丝不苟,从受案主体到账目凭证甄别,都逐一列出疑点认真调查取证;从讯问嫌疑人开始到案件侦查终结前的材料,她都认真审核把关。由她主办的乌海市供销社原主任张某某、纪检书记王某共同贪污案,通过对帐外资金使用开支票据的细微甄别,发现一张金额为46.78万元的收据有疑点,她当即决定将这张收据作为调查的重要线索,经过对相关单位和各家银行的账簿、凭证的认真审查,证实了她的判断是准确的,正是这一重要证据的取得确保了案件侦查的顺利进行,仅用了8天时间就将该案侦查终结。她严于律己,严格遵守检察纪律,不接受宴请和礼品礼金,对为当事人说情的婉言拒绝,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坚持原则,秉公办案,一身正气,赢得了同行的尊敬,也得到了组织的充分肯定, 2010年被评为乌海市先进工作者、2012年获全区检察机关优秀侦查能手、2013年被乌海市委、市政府授予三等功,2015年荣获自治区先进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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